电话:17749931920   QQ:120126097   2545304428   微信:17749931920

在重庆,专利期限要怎么算?

来源:重庆晶智汇     更新时间:2018-07-24 11:31:43    浏览数: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定日期起计算的。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起计算。

2.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重庆专利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3.期限的第一日是否计算?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文章出自:重庆专利申请代理事务所晶智汇知识产权,转载请注明。

重庆专利申请,免费咨询